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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白城市教育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3-31 10:06:00    来源: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新区办,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白城市委、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精神,确保全市精准扶贫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坚持“扶贫先扶智、治贫先治愚”的总体思路,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创新教育扶贫机制,优化教育扶贫资源,促进教育强民、技能富民、资助惠民,努力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贫困农民脱贫致富步伐,为全市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现目标

  以资助家庭贫困学生就学、帮扶贫困群众实现稳步脱贫为首要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多元扶持与资助政策,加快提升贫困地区学校办学水平,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努力构建到村、到户、到人的教育精准扶贫体系。实现建档立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每一个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提升贫困地区学校办学水平。

  1.全面巩固提高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水平。深入实施《白城市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改善贫困乡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各县(市、区)要加大政策和资金的倾斜力度,积极推进教育民生实事工程,优先支持农村贫困学校发展建设,巩固提升贫困乡村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

  2.大力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各县(市、区)要积极推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施“教育扶贫全覆盖行动”,不断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加强贫困乡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制定教师培训计划,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对农村教师进行精准培训,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和水平。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鼓励城市优秀教师到贫困乡村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支教。要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3.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国务院《全国“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中提出的“将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范围扩大到全部贫困县”的要求,积极推进五个县(市、区)营养改善计划,并逐步向正餐过度,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和食品供应实现“双安全”。

  4.加快推进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发展。加强中高职学制衔接,施行贫困学生就读专业“菜单式服务”。面向就读中职的贫困家庭学生加大高职单独招生和注册入学的比例,扩大贫困家庭学生进入职业院校的覆盖面。

  5.认真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对五个县(市、区)在编在岗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标准为乡(镇)每人每月300元,村小及教学点每人每月500元。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要统筹协调,妥善安排,确保贫困乡村教师的生活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加大对贫困学生资助力度。

  资助对象,主要是对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包括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对进入民办学校就读或择校进入非学区内其它学校就读的学生不予补助或减免。

  1.完善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制度。对就读普惠性幼儿园(含民办园)的贫困家庭儿童,在确保享受原有国家学前教育资助每年每生1500元的基础上,免除保教费。对进入超过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高收费幼儿园就读的不予免除。

  2.完善特殊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对就读特殊教育学校的农村贫困学生,在确保享受原有的“两免一补”(免学杂费、教学书本费,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基础上,新增学生生活补助每生每年2000元。

  3.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乘车补助政策。在原有国家“两免一补”政策基础上,对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农村贫困学生乘校车实施乘车费全免政策。

  4.完善贫困高中生助学政策。对就读普通高中的农村贫困学生,在确保享受原有的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基础上,免学费、免住宿费。

  5.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对中职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和一、二年级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基础上,免住宿费。

  6.完善社会捐资助学体系。广泛动员和引导各类公益组织、社会团体、企业以及社会爱心人士等开展捐资助学活动。鼓励共青团、妇联、工会和各类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捐资助学款项主要用于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高校贫困学生等资助上,形成多元推进的教育精准扶贫机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扶贫是一项提升贫困人口基本素质、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县(市、区)政府是责任主体,要切实把教育扶贫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确定专人负责,要抓紧制定本地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全力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要切实抓好国家、省资助的各类教育扶持项目建设,地方配套资金要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对教育精准扶贫的经费投入,全力解决好新增资助项目所需资金。

  (三)建立信息台账。各县(市、区)要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目前正在接受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的学生逐一全面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详细档案,为教育精准扶贫提供可靠依据。要对扶贫对象享受资助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确保其获得有效资助,完成学业。同时,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对已实现脱贫致富的农村家庭要及时调整其上学子女的相关扶持政策;对因灾、因病、因学返贫的非在册贫困家庭子女就学,经申请审批后可纳入扶贫补助范围,档案实行一学期一核对。

  (四)严格考核督查。建立完善教育精准扶贫工作考核机制,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县(市、区)及各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评重要指标,实行季度督查、年终考核,确保教育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微信等各种载体,宣传教育精准扶贫的政策、措施及工作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教育精准扶贫良好氛围,实现社会帮扶资助与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有效对接。

  

 

白城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0日

威斯尼斯人wns8888关于白城市教育精准扶贫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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